2021-12-02 15:10:52 来源 : 黄河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大同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大同市生育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大同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据了解,大同市将继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考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生育医疗费用实际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生育三孩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2年1月1日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保限额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宫产3000元,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3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孕产妇发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同时,大同市将进一步精简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优化待遇支付流程,实现新生儿参保登记“三个一”办理, 即“只填一次表、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办结”,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新生儿参保登记权限下放到新生儿户籍所在社区(村),方便就近办理。
大同市将优化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障待遇。医保经办机构不得再要求参保人员提供《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同时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范围,确保生育医疗费用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实现生育医疗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生育津贴“一站式”同步结算,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后无需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生育津贴划拨至用人单位。